停车场管理员告诉民警,杜某当日下午来到该停车场,想取回之前因超载违法行为被警方扣留的轻型厢式货车。管理员发现,杜某出示的“返还物品凭证”上的日期与实际扣车日期不一致,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。
民警经查询发现,杜某车辆被扣留日期为1月6日,而他提供的“返还物品凭证”上显示的车辆被扣留日期为1月5日,而且凭证编号也与实际不符。随后,民警将杜某带回松江交警支队进行进一步调查。
杜某交代,他着急驾驶货车去送货,便想出了使用伪造的“返还物品凭证”直接取回车辆的“捷径”,不料被当场识破。警方依法对杜某使用伪造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。